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唐山航运 三艘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18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唐山航运 三艘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项目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市辖区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唐山航运 三艘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项目物资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唐山航运 三艘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项目物资采购
2.4 交货地点: 上海市,市辖区 /
2.5 交 货 期: 中标人必须确保供货期,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月内完成3D测绘,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图纸退审、D-2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和退审;在船舶进船厂坞修之前,完成设备包装,并运输至船厂;标的船舶在船厂坞修期间,共计18天内,完成设备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和使用培训以及船级社相关检验等
2.6 招标范围: 除提供压载水处理装置外,包括但不限于完成3D测绘、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图纸退审、D-2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和退审,设备包装运输、到货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和使用培训以及船级社相关检验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0个,已完成安装交付,且处理能力不低于标的船舶单台压载泵额定排量的压载水处理装置营运船安装业绩。
(2) 技术要求:3.2.2.1参与投标的设备,须持有标的船舶船旗国政府和船级社的满足IMO新G8导则要求的型式认可证书,并经船旗国政府允许,可以安装在标的船舶上。
3.2.2.2 参与投标的设备,须采用过滤+紫外线或过滤+电解技术原理,不接受采用其他技术原理的设备投标,也不接受在过滤+紫外线或过滤+电解技术原理上,额外增加其他技术原理的设备投标。
3.2.2.3参与投标的设备,处理能力须和标的船舶单台压载泵额定排量匹配,并满足船级社检验规范要求。
3.2.2.4参与投标的设备,电制须和标的船舶匹配;
3.2.2.5参与投标的设备,须能适用于海水和淡水环境,且海水进口装有自动清洗过滤器;
3.2.2.6参与投标的设备,须是未经使用的新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无石棉证明;
(3) 投标人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4)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接受国内外压载水处理装置制造商参与投标。国外压载水处理装置制造商的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由制造商出具证明,证明投标人为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并出具制造商的允许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 投标人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