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2022-2025年网络专线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3-442)
项目所在地区:乌鲁木齐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2022-2025年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1:乌鲁木齐-北京专线租赁(20M);乌鲁木齐-北京专线租赁(10M);
标段2:乌鲁木齐-青岛专线租赁(10M);
标段3:乌鲁木齐本地互联网出口专线租赁(300M)。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计划时间: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具体起始时间以投标人完成线路接入并开始提供服务当天为准,结束时间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上级机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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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