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西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余第二发电
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江西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余第二发电 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西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余第二发电 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4-202504-WZ02
2.2 建设 食材每日上午08:00 前完成配送。
2.9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2)按照大唐集团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2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须提供政府机关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服务期限不短于 1 年的政府机关或学校或企业的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