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JL-055)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江苏华电宿迁洋河5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62.1748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54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暂定7个月,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监理人需服从发包人工期安排直至本项目竣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JL-05501 江苏华电宿迁洋河5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本工程从施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竣工验收各阶段,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环水保、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环保、水保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华电宿迁洋河5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在评标期间尚未失效),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近5年(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 1 项 25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工程监理合同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工期、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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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