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由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烟气脱硫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EPC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2-12-1738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的西黑山工业园区内
2.5 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
2.6 最高投标限价:/
2.7 计划施工工期:见招标文件附件26。
2.8 招标范围:本合同工程的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脱硫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供应,工程施工实施的全面管理(安全、环保、质量、进度和造价),建筑、安装,单体、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和168小时试运,技术服务、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含性能试验配合),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1)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3)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OHSAS18001或ISO45001:200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之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以上4个项目及以上国内合同业绩,并至少有应用于2个项目的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运行证明材料,运行证明材料包括验收证明、168h试运行证明、业主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和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EPC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2)设计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有效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须具备担任过60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脱硫设计总负责人业绩。
(3)施工负责人资格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建造师资格,全过程担任6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机组工程机组脱硫装置并已经投入运行的项目经理业绩。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度开始提供)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全部冻结事项;
(2)信誉要求: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且未撤销的。
(3)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方式: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18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9日17:00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
0102020080429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