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为试验台配备一套气体排放分析仪和一套颗粒排放分析仪,使其能进行气体和颗粒排放相关试验,用于发动机性能和后处理开发。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79-244DFWHCV046
招标项目名称:气体排放及颗粒排放分析仪
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气体排放及颗粒排放分析仪 | 1套 | 1)气体排放分析仪为双路直采气体排放分析仪 2)颗粒排放分析仪为部分流颗粒排放分析仪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气体排放分析仪和颗粒排放分析仪)的供货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可提供1份合同包含前述两类设备,也可提供多份合同分别包含前述两类设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7)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8-0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8-0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1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8-22 14: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2号
联系人:杨雪
联系方式:13635713122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陈雪欣
联系方式:19526112669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人民币):570357526746
账号(美元):570357526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