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受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交货期见下表。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36-244020240061
招标项目名称:面向国七标准预研的便携式车载排放测试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天津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面向国七标准预研的便携式车载排放测试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交货期:合同签署后 6个月内供货,包含完成安装及调试的时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参与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 要求:投标人须为便携式车载排放测试系统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关境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业绩要求:供应商全球范围内具有服务至少1家企业满足欧VII的便携式车载排放测试设备(PEMS)的业绩(部分或整套),供应商应出具采购订单或者合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7-2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8-02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登陆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投标人入口-国际招标机电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70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凡首次在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机电产品国际电子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登陆“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投标人入口-国际机电”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至国内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登陆长春机电国际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8-16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先锋东路68号
联系人:杜闯
联系方式:1313259653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朱雪林;安明娟
联系方式:zhuxuelin@faw.com.cn;anmingjuan@faw.com.cn 联系方式:15922183736;15122313522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
账号(人民币):1
账号(美元):158801042317
其他:银行代码SWIFT:BKCHCNBJ840
人民币在线支付:请登录一汽国际招标平台(http://intlbid.etp.faw.cn)后在线支付。如美元支付,请支付到以上美元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0736-244020240061/01
8、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是否组织踏勘现场:否
是否接受代理商:接受
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