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重庆江北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的目标设计。总投资约22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长3400米、宽45米的第四跑道及相应滑行道、新建35万平方米的T3B航站楼、125个机位的站坪、1座机坪塔台、捷运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后满足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终端年旅客吞吐量8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0万吨的保障能力。本期新建的T3B航站楼将作为T3A航站楼的卫星厅使用。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7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扩建指挥部为项目业主代表,建设资金来自发改委、民航局、重庆市及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108-24400140021A/02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手提行李安检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手提行李安检系统设备 | 包括但不限于:手提行李X光机41台,手提行李CT机4台,安检分层管理系统1套,安检质控管理系统1套,详见第八章。 | 详见第八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2. 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本次手提行李安检系统设备项目的设计、制造及安装的制造商或是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产品最多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该品牌投标人的投标将均被否决:
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格式 IV-9-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并在《制造商资格声明》第“10.其他情况”中写明:“能够执行所投产品的销售、巡检、保养、维修工作,并具有开展所投产品使用、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培训的能力,并向培训合格人员授权”。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格式 IV-9-3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及“格式 IV-9-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提供《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其中,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第“9.其他情况”中写明:“投标人具有制造商认可的针对所投产品的销售、使用、巡检、保养、维修、培训及授权相关能力”);或者提供由制造商负责对所投产品的销售、使用、巡检、保养、维修、培训及授权工作和提供原厂质保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单位公章鲜章)。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资质证书。
3.4所投产品必须有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3.5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型号手提行李X光机在关境内具有1个供货合同台数不低于30台(只计算手提行李X光机供货数量,且包含实现集成或分层功能的管理系统)的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所投产品明细(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各页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若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鲜章。
3.6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内发布,为到项目现场完税价或DDP买方项目现场价。若投标报价不是到项目现场完税价或DDP买方项目现场价,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货币为外币,按照开标当日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将投标总报价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再与最高限价比较,折算后的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7-1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7-17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6室。本项目可现场或远程领购招标文件,远程领购方式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其他说明:(1)本项目可现场或远程领购招标文件:
1)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为:①招标文件领购申请函:包含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申请日期等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拟,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或投标人签字(仅适用于以外的无公章的投标人)。②“致投标人函及回执”的签章件,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③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营业执照,3.2的《制造商资格声明》(适用于制造商投标时)、或《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时)、或承诺书(适用于代理商投标时),3.3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4的使用许可证书,3.5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2)领购招标文件的方式为:现场或远程。现场领购是指将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送至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远程领购是指将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sbyc31@vip.163.com,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购期间向招标机构提交领购资料。招标机构收到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的全部资料超过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的(现场领购以招标机构收到资料纸质件时间为准,远程领购以招标机构邮箱sbyc31@vip.163.com收到资料扫描件时间为准),视为未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发放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3)本项目接受邮寄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与电子版。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邮寄投标文件或出席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若选择邮寄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招标机构的接收人(邮寄收件信息: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蒋女士,18699729677),邮寄是否送达以邮寄运单的显示信息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错投、漏投的风险,做好邮寄工作、承担邮寄责任。若投标人选择出席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重庆咨询大厦开标当天的本项目开标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7-31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牌号见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楼显示屏)。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牌号见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楼显示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邮编:401120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方式:0086-23-6715395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系人:蒋老师,肖老师
联系方式:0086-23-67708538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46010100105300879
账号(美元):1101144210000153
其他:招标机构外币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欧元): 1101384210000022
Swift Code: MSBCCNBJ011
8、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招标机构联系邮箱:sbyc31@vip.163.com
附件:领购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