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机电源车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飞机电源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21A046
2.2 招标项目名称:飞机电源车。
2.3 数量:2台。
2.4 设备要求:
2.4.1交流稳态电压(电缆末端相电压)应在115V±2V范围内,三项电压不平衡不大于2V,电压调制量不大于2.5V,电压漂移量在±1V范围内。
2.4.2交流稳态频率保持在400±4Hz范围内,频率调制幅度应在2Hz范围内,频率漂移量在±4Hz范围内。
2.4.3交流功率不小于100kVA,额定电流不小于271A。功率因数0.8(滞后)。
2.4.4直流功率不小于120kW,直流稳压精度:≤1%。
2.4.5直流电压(电缆末端空载电压)270V±10V。
2.5 交货地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提交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3)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各自股份占比情况明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4)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3.3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至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后登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A/Vic.com)上传汇款底单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版投标文件1正5副,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73号佳兆业中心B座26层2605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024-8659720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邮编:100039
售卖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24-23834453
项目负责人:刘健飞
联系电话:024-23832492
传真:024-23834403
邮箱:zhaobiaobu@zonkex.com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