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修及养护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452)
若本项目招标公告后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将不能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时间开标。请潜在投标人持续关注国铁采购平台,我们将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或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仍然需要进行网上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动车辆维修及养护服务招标人为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修及养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服务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1和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不少于1份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022年至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近3年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通过“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2021年至今)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2)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则改为谈判采购)。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5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下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 8:3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105A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 董工(报名相关)、王工
电 话: 021-512 35525、021-51236267
电子邮件: 774996231@qq.com
帐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行 号: 1052 9006 7007
9.其他
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且未及时递交“弃标函”的将根据《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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