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铁路车辆智能轮重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WLZX-ZX-202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便携式铁路车辆智能轮重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哈密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资本化投入项目投资计划通知单〔2023〕3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轮重测定仪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哈密物流中心便携式轮重仪采购项目 名称、数量、规格等,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或经销商。2、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3、投标人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信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来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6日 00:00至2024年3月22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5日 15: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5日 15:30,地点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北环路17号哈密铁路物流中心办公楼3楼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哈密铁路物流中心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北环路17号哈密铁路物流中心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武文超
电 话: 0902-7123009/15706420505
传 真: /
电子邮件:598546613@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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