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电力机务段2024年度石家庄区域乘务员出退乘接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4-103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电力机务段的委托,对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电力机务段2024年度石家庄区域乘务员出退乘接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资金来源
石家庄电力机务段业务外包预算。
二、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和投标人资格
详细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获取
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支付凭证,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 .bidding-crmsc.com.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从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㈡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㈢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购买重招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㈣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投标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㈤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hxh19940502@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㈥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㈦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9:30在天佑大厦7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9:30。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1)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30。
(2)地点:天佑大厦7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首页找到信息公开-点招标公告-左侧找到平台-点击中央-翻到第1页-铁物招标平台-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n)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电力机务段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大寨路108号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0311-80942580,1393111808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向花、王龙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电 话:010-51898563、15101122751
邮 箱:hxh19940502@163.com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CRMZD2024-103)
序号 | 服务名称 | 车辆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计 数量 | 预计使用天数 | 是否 带司机 | 投标人资格 |
1 | 石家庄电力机务段2024年度石家庄区域乘务员出退乘接送 | 7座、17座及以上 | 辆 | 10 | 306 | 是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业务范畴;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或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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