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新建站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01036001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新建站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一部分)
预算金额: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0米云梯消防车
简要技术要求:6X4驱动;柴油动力,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外形尺寸:≤12000×2500×4000mm;云梯最大工作高度≥53m,工作斗非水炮工作状态时额定负载≥270kg,升降斗额定负载≥180kg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6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如经营许可等)。(2)近三年(从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4)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6)若投标人拟供车辆为国产,则投标人应为拟供车辆的生产商;若投标人拟供车辆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应为拟供车辆的代理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
方式: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已进行进口论证并获得批复许可,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1-28955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方式:雷高鸣 021-32173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高鸣
电 话: 021-3217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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