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二次)
项目编号:GXTC-A1-23631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264575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13264575888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YCPLD-W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供应配送肉禽水产、蔬菜水果、干调油类及奶蛋等食品。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招标人指定时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说明:1、参照大连市亿达生鲜开发区站店的商品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要根据承诺相对于基准价的下浮率确定供货价【供货价格=基准价×(1-下浮率)】,下浮率不得超过20%,不得低于10%,下浮率超过20%或低于10%,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投标人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优惠率须为正数,不为负数。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50万元/年;
3.本项目第/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实力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在大连地区拥有实体经营场所或配送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起始日期不得晚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拥有或租赁仓库;拥有运输车辆(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起始日期不得晚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凡有意报名者,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投标单位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如投标单位已注册,则不需要再注册。
(二)在上述“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后,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材料按顺序编辑PDF扫描件发送至1582604386@qq.com邮箱,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实力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在大连地区拥有实体经营场所或配送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起始日期不得晚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拥有或租赁仓库;拥有运输车辆(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起始日期不得晚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8.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提交截图(已经注册的提供已注册截图)。
10.标书款付款截图。
11.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正文编辑文字,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邮箱、纳税人识别号。
12.标书款、保证金、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2300019318
我司将审核企业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将文件及开票二维码发送至各单位预留邮箱。
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有效性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判定。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文件联系人及方式:马先生、13264575888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先进街道东山路200号117中学斜对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先进街道东山路200号117中学斜对面。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13324109869
地 址:铁岭市
监 督 人:贺老师
电 话:18928898855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内主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10-87235301、13264575888
电子信箱:1582604386@qq.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