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 ||||||||
发酵罐、清酒罐及脱氧水罐定作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HZBGG20240100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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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雪花总部2024年度第3批招标华润雪花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发酵罐、清酒罐及脱氧水罐定作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雪花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辽宁省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他拉皋镇他拉皋村雪花啤酒(朝阳)有限公司新厂区内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H99002224SZ0001P1
项目名称:华润雪花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发酵罐、清酒罐及脱氧水罐定作
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朝阳工厂采购发酵罐、清酒罐、脱氧水罐共计42台,配套管线及罐顶平台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合同生效后20天内,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出罐体施工图,然后提交招标人确认,由投标人按图加工。 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完成投标人工厂的初步加工制作,具备发往招标人现场的条件。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发货通知要求的到货时间发货,发货前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若招标人届时不能满足安装条件,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发货通知后另行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具体到货时间。因招标人原因要求投标人推迟交货的,招标人不承担延期交货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自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到货通知将初步加工制作的产品运至招标人现场之日起,在招标人现场10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设备的加工,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对设备进行初检。 3投标人应在定作产品初检完成后50天内完成定作产品的安装。 4在投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定作产品的安装调试后,应向招标人发出申请验收通知书,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书后 15 天内开始验收,验收期90 天。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 1.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备全容≥300m³钢制焊接容器制造,单项工程罐体数量≥10台的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已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验收证明文件有以下其一均可: 1)与业绩合同对应的验收报告;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银行付款回执,且与合同中的验收款金额一致;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2024年01月12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8:00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4/01/29 09: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网上开标大厅(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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