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化县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化县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项目
项目编号:FJZHL(宁)24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158598164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中环路财福源广场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152805532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 15859816458
代理机构地址: 宁化县客商汇二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项目已由上级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化县域内;
2.2、项目名称:宁化县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项目;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补植面积2500亩,低效林改造面积2000亩。项目总投资约112.76万元。(该总投资为项目最高控制投资,项目按实结算,最终投资以实际竣工验收面积和工程量确定。)
2.4、施工项目的施工要求及质量、技术要求:
2.4.1补植2500亩,实施地点主要位于石壁镇江家村、小吴村,淮土镇吴陂村、竹园村等。
施工要求:每亩补植70株枫香,株行距约3.0m×3.0m(每亩控制70株),采取块状整地种植,种植穴规格 50cm×40cm×30cm,种植时每穴下基肥钙镁磷 0.25kg(肥料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
a明穴整地:人工挖穴,穴位呈品字形排列,株行距约3.0m×3.0m(每亩控制70穴),穴规格为穴面50cm×50cm、深度40cm、底面30cm×30cm。
b施基肥、回土:穴施钙镁磷0.25kg,将基肥与三分之一穴位所需土壤搅拌均匀填至穴底部,回土要高于穴面、形成馒头形。
c种植:选择阴天或雨天栽植,裸根苗种植做到根沾黄泥浆、栽正、根舒、土打紧、深度适宜,三埋二踩一提苗。
单价:Ⅱ类土(竹园、磜下共967.5亩)每株2.52元;Ⅲ类土(吴陂、江家、小吴等共1532.5亩)每株3.94元。补植总投资约59.33万元。按实结算,结算投资以竣工验收面积及株数计算确定。
补植工程量表及预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 (元) |
1 | 补植 | 亩 | 2500 | 593330.5 | |
1.1 | 明穴整地(50cm×40cm×30cm) | 个 | 175000 | 502330.5 | |
Ⅱ类土明穴整地 | 个 | 67725 | 2 | 135450 | |
Ⅲ类土明穴整地 | 个 | 107275 | 3.42 | 366880.5 | |
1.2 | 施基肥 | 个 | 175000 | 0.26 | 45500 |
1.3 | 栽植 | 株 | 175000 | 0.26 | 45500 |
2.4.2低效林改造2000亩,每亩均匀分布选取106株幼树(阔叶树优先),在其树冠投影上段挖50cm*30cm*20cm(长*深*宽)施肥沟106条,共挖施肥沟212000条,每条沟内施入有机肥2.0kg,后覆土盖严(要求将全部挖土复回沟内),另每条沟内施用多花木兰草籽4.5g与回填土充分搅拌均匀后回填施肥沟内。(肥料、草籽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提供)。
单价:2.52元每条(Ⅲ类土),投资约53.42万元。按实结算,结算投资以竣工验收面积及施肥沟条数计算确定,如验收有Ⅱ类土地块,由建设单位根据《环保补偿资金宁化县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攻坚拔寨”重点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另行确定Ⅱ类土低效林改造结算单价。
低效林改造工程量及预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 (元) |
2 | 低效林改造 | 亩 | 2000 | 534240 | |
2.1 | 挖施肥沟(50*30*20) | 个 | 212000 | 1.71 | 362520 |
2.2 | 施有机肥(2kg) | 穴 | 212000 | 0.26 | 55120 |
2.3 | 回填、撒播多花木兰草籽(4.5g) | 穴 | 212000 | 0.55 | 116600 |
2.5、建设规模:补植2500亩、低效林改造2000亩。
2.6、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发包价):1127570.50元;
2.8、工期要求:2024年4月底前完工;
2.9、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宁化县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有关要求。其中补植当年成活率应达85%,成活率低于85%,施工方应及时进行补植,补植费用及苗木费用由施工方负责;低效林改造施肥沟草籽出苗率应达85%,出苗率低于85%,施工方应及时进行重新撒播,发生费用及草籽、肥料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是在宁化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法人主体。营业范围需具备“营林生产(包含营林、栽植、造林施工、抚育、采伐、资源培育等其中一项即可)”项目。
3.2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截止时间止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招标截止时间当日)至少已完成的1个水保造林或补植类似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若发现提交虚假材料按无效标处理,并处没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若有买标或串标行为,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3.5投标人中标后5天内必须与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
3.6《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完成起始时间的5天内组织10个以上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
3.7中标人在生产、施工期间,应合法经营。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遵守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林政管理规定及林业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林区的安定和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中标人的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含下班及休息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
3.8现场踏勘:投标人报名后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掌握山场作业措施、作业条件等基本情况。现场勘察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5280553230。
3.9中标人不履行上述第6-7条规定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08:00至2024年01月02日18:00,至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客商汇二层)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11时00分前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支行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0600950610010001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8719021罗女士
用 途:请注明“宁化县2023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林草措施项目”或“FJZHL(宁)24001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8日11时00分,递交已密封的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开标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15280553230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县客商汇二层
联 系 人:小张联系电话:15859816458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2.75705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