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其他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7.4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疏附)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西环路282号
联系人:阙祥男
电话:19990906363
电子邮件:2455615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赵悦、和家强、楼越佳
联系电话:15811269933、18518358629、010-53105842
电子邮件:7858253@qq.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赵悦
联系电话:15811269933
电子邮件:78582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