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纺织、服装及药剂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等方案征集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纺织、服装及药剂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等方案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村厚德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136008768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云/0591-8339330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项目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纺织、服装及药剂专业实训设备采购 | 49.9165 |
2 |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业机器人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49.98 |
3 |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图书采购购项目 | 20 |
4 |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 | 24.3835 |
5 |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40 |
6 |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 19.5 |
二、需求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3.1商务文件(1正、3副,胶装,并加盖公章)包含的内容如下: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委托代理人(非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3.2方案文件(1正、3副,胶装,正本封面盖章、副本一律不盖章)包含的内容由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拟。但应按如下要求:
(1)方案统一用A4纸,方案中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或其他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无效标处理。
(2)方案电子文档一份,保存在U盘中,内容与纸质材料的相同。
(3)按方案征集内容制作方案,不同的内容,方案应分开制作。
3.3包封要求
(1)商务文件(1正3副)全部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面写明单位、商务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方案包封要求
方案文件(1正)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面写明单位名称、方案内容(如项目序号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方案文件(3副)和U盘全部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面写明方案内容(如项目序号一),密封处一律不盖章。
将上述方案文件合包在一个外层封袋中,密封袋封面写明单位名称、方案内容(如项目序号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本次征集采购方案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单位使用。
5.采购人对本项目有保密要求。参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设计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损失,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方案提交要求
1.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00,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案送至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的方案不予接收。
2.递交方案时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递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无需提供)和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方案评审
征集的方案由采购单位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个最佳方案作为参考。同一个项目递交方案不足三家的该项目不进行评审。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3.78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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