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和网络安全建设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和网络安全建设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07。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和网络安全建设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和网络安全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江苏省,地处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为解决中核汇能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站“省为实体”发展战略和新能源区域集控中心“集控进城,区域维检,场站安保”的运营管理模式,以 实现“监、管、控”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管理目标。对各区域所辖新能源场站开展集中式监控“五遥”功能建设,即实现“遥信、遥测、遥控、遥调、遥视”功能,同时,根据区域集控中心集中监控管理业务需求,开展生产数据分析挖掘,提高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最终实现新能源场(站)“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的新能源发电管理模式。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本工程项目改造实施包括设计、光缆敷设、光传输设备配置、板卡配置、网安系统配置等技术方案,相应设备材料采购、供货,以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服务,通过江苏电力公司电力专网通道资源,实现电力专用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中从中核集控中心敷设1根24芯管道光缆至110kV积善变,形成集控中心至积善变多条光缆保护通道。
完成中核集控中心、各个新能源子站及其对侧变电站、江苏省信通等项目涉及的所有信通公司的传输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组网、调试;以及项目涉及的相关方的协调工作,如国网江苏公司、江苏省信通、南京信通等相关单位。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集控中心建设方案需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审批。
(2)机房勘察、设计、编写实施方案,完成方案评审及施工辅材工具准备。
(3)集控中心二次安防、路由交换设备、传输设备安装上架、调试、验收。
(4)场站二次安防、路由交换设备安装上架、调试、验收。
(5)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光缆铺设,光缆熔接,开通并测试电力专线通道。
(6)电厂传输设备按需增配、扩容,以及电力专线开通并测试电力专线通道。
(7)完成转维资料提交,对业主提供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件。
(8)承包人对所提供的产品和物资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展和后期使用维护。
(9)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范,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对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应满足其要求。
(10)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和相关规范或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承包人在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承包人提供高质量的设备。所供设备系统必须是标准化的、完整的,技术上是先进的、成熟的,元器件、材料、设备是崭新的,软件版本是最新的,以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提到的规格要求、工程设计和制造工艺的工业标准。
(12)在签订合同之后,发包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13)完成集控中心通过江苏国网公司等验收工作。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有1名调试人员已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安方向调试检修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调试检修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发放)。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李桐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3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3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