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县城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县城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JSZC-320922-JZCG-G2023-0007
2.项目名称: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县城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182万元;
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五个包件;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五个包件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包件四→包件五。若某投标单位在包件一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包件二中仍参与评审但是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依次类推。
5.最高限价:包件一 295万元、包件二284万元、包件三 225万元、包件四214万元、包件五 164万元。
6.采购需求:
包件一:①S327县城段两侧(含中间隔离带)、G204县城段两侧:管辖范围内中分带、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池)、口袋公园、风光带、小区外围及消防通道绿化等;②S327向南(不含S327)、育才路向北(含育才路北侧部分)、张家河向西、204国道以东:管辖范围内中分带、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池)、口袋公园、风光带、小区外围及消防通道绿化等;③响坎河风光带(中市桥—红星桥);④昌兴壹城、颐高、金色华庭、璟宸小区等外围。
包件二:①清水湖公园(包括南侧、西侧人行道及道路)及清水河风光带(包括两侧道路、小区围墙外绿化);②万锦豪庭口袋公园;③兴业公园:阜东路西侧(世纪大道—高速出口两侧绿地)、东侧(润港路—高架桥);④西湖公园(含北侧人行道);⑤吉达广场及师苑路小广场;⑥体育公园;⑦师苑渠风光带(景湖路-育才大沟)包括河道、河坡、两侧绿地、园路、南侧人行道等;⑧育才大沟风光带(师苑路—海滨大道)包括河道、河坡、两侧绿地、园路等。
包件三:①人民路北延(s327—公园南路)、公园东路、公园西路、公园南路、站东路、站前路):管辖范围内中分带、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池)、口袋公园、风光带等;②育才路东延(阜东路—东海大道):管辖范围内中分带、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池)、口袋公园、风光带、小区外围及消防通道绿化等;③港城路北延(s327—北海大道):管辖范围内中分带、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池)、口袋公园、风光带、小区外围及消防通道绿化等;④滨海新农贸市场(西湖路北延绿化带、行道树、行道树树池,农贸市场周边绿化、河道、河坡)。
包件四:①G204向东(不含G204)、育才路向南(含育才路南侧部分)、张家河向西、丁字港河向北:管辖范围内中分带、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池)、口袋公园、风光带、小区外围及消防通道绿化等;②人民南路(丁字港桥-G204)管辖范围内中分带、机非隔离带、行道树(池)、人行道外侧2米范围内绿地;③港利一期、港利二期、紫宸、臻园、悦府、珺悦府、碧桂园、龙泰小区等外围绿地。
包件五:①滨海公园(管辖范围园内、园外;东门—人民路道路、停车场、绿化带;南门两侧停车场广场、绿地;公园湖西侧绿地;景湖路东侧绿地(包含人行道);会所路道路及两侧绿地。②南湖公园(管辖范围园内、园外,南湖及大南湖周边人行道);③西大沟风光带东侧绿地包含河坡、水面;④人武部(后院绿化)⑤莲园(内外绿化)。
发包内容为:保洁(公园、口袋公园、广场、风光带园路、广场及约定中的人行道、道路、各类设施、水面、河坡、各类绿地等)、除杂(杂草、杂苗)、各类树木及地被修剪、枯枝死树清理、病虫害防治、涂白、施肥、水面(浮萍等水生植物)日常清理、厕所保洁、冬季河坡及水面水生植物清理、各类垃圾外运、园林废弃物处理等。(详见考核标准)不包括:香樟冬季防寒及极端天气危害后枯枝死树、杨柳絮防治、核心区(S327以南,阜东路以西含阜东路,南至张家河西至204国道)内行道树法桐抹芽及冬季修剪、蓝藻治理、绿化抗旱、极端天气造成的树木倒伏。具体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7.合同服务期限:12个月(365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9.质量(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日常考核验收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10.项目地点:滨海县县城范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是 。
(注: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园林绿化类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提供近6个月(如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则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或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此类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4)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文件将以将数据电文形式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驱动、客户端等资料下载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12月28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苏采云”系统。
3.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644194999、3262271258)。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约定考核后进行付款。付款方式实行日常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季度付款的方式。付款方式按照中标价除以12个月的平均价格乘以3个月,扣除考核后的价款进行结算。
合同价款按检查考核扣分等情况进行核算,每考核扣1分折算人民币5元,每次付款时在合同价款中扣除每月被考核扣除的价款,季度合并统计扣除的价款,以后不再支付。(均无息,结算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9层
联系人: 陈先生 滕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18036331218 1377012216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手机号码:1381551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