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城区第四轮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城西片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X-CG-GK-2023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郎溪县城区第四轮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价表中“企业设备配置”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 |
企业设备配置(21分) | 除采购需求中所列设备外: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高压前置洒水车(主要用于冲洗路侧石)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清障车或拖车(小型)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皮卡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铲雪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吸粪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护栏清洗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铲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以上设备均含自有或租赁,须提供行驶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修改后内容: | |
企业设备配置(21分) |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高压洒水车(具有前置液压喷水架,主要用于冲洗路侧石)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清障车或拖车(小型或以上)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皮卡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除雪装置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吸粪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护栏清洗装置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装载机或铲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以上设备均含自有或租赁;②自有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的复印件(扫描件),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的复印件(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第1、第2、第3、第5项设备,另需提供行驶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更正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北大街6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63-7014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郎溪县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大道郎川新苑1-A幢108号
邮箱:321039930@qq.com
联系方式:宗先生 17756392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63-7014208
五、附件:无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附件信息:
郎溪县城区第四轮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