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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3    
核心提示: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

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BRR23-ZB2-ZB-017-02。                                   

2.2 招标项目名称

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位于象山县石浦港区,连接象山石浦与鹤浦的重要跨海通道,也是金七门核电项目应急通道。路线起点初步计划位于石浦镇西侧,与沿海南线相接,终点位于鹤浦镇东侧,接规划乌岩港大桥接线公路,与金七门核电厂进场道路衔接,路线全长约6.6km。跨海隧道拟采用盾构方案,隧道长约4.0km。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置双向四车道。工程总投资估算约40亿元,建安费估算约30亿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作范围是为项目的设计、建设至竣工验收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筹协调管理、前期专题编制、工程勘察(含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技术规范)、施工图预算编制、建设管理、施工监理、交(竣)工试验检测及验收、第三方监测及检测及建设期专题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合同期限

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其中2024年3月30日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2024年9月30日完成施工图批复,2027年12月30日项目完成交工验收。

2.7 质量标准

满足、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55周岁及以下,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个工程总投资超过40亿元以上的公路特长隧道(大于3公里)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本工程合同期间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公路工程/隧道/隧道与地下工程专业),年龄55周岁及以下,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隧道长度不小于3公里且盾构下穿连续水域长度不小于1.5公里的设计/技术负责人。

(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岩土或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年龄55周岁及以下,且在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单个工程水域长度不小于1.5公里的水下工程的勘察负责人。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住建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年龄55周岁及以下,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隧道长度不小于3公里且盾构下穿连续水域长度不小于1.5公里的总监或副总监(或一级监理机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承诺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一级监理机构驻地或副驻地),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4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投标人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若联合体投标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且本项目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多于两家。

3.8.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担任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8.3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各方可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合同签署阶段与合同实施阶段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

3.8.5 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8.6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8.7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文件上述3.4至3.6条款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5.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平台的信息登记。

5.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

5.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8.联系方式

    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址: 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501号宁波银行大厦17层

    人: 包建勋

      话:0574-650312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人:阎旭东、邱岳、李桐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3/53105833

        箱: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9.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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