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JCXZC-2023-06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波
项目联系电话:095570682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波09557068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婷18195544519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遴选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CXZC-2023-060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230000.00
采购需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服务商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函,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根据宁财(采)发【2021】 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 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服务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系统为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服务商)信用承诺书;(9)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车辆保险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7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78号)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1月21日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所需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营业执照、相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截图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36086729@qq.com。应答人发送的邮件以应答人公司全称命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至指定邮箱的应答人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服务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请各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服务商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9557068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方式:18195544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波
电话:0955706822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宋婷
电话:18195544519
采购人: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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