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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民委员会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文体活动中心其他

   日期:2023-11-20    
核心提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文体活动中心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文体活动中心

项目编号:fjgx施招[2023]00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186059519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文法、139599782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18605951980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福建宇源轻工有限公司3楼324-328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文体活动中心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2023]C0801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甲方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281938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为2819388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体活动中心的桩基、土石方、主体混凝土及外墙砌体等;建筑面积:2671.43m2、层数:地上4层。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2671.43m2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2671.43m2,地上4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1938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0日08时30分20231124日18时0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6000元人民币(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或(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6.4.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njoy5191.com)、惠安县崇武镇海门村民委员会公告栏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1.9388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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