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进口消防车(举高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2022-GK-1125
项目名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进口消防车(举高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人民币1770万元;标项二人民币2370万元;标项三人民币2780万元。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
标项一 | 登高平台消防车(70米) | 1辆 | 用于登高救援、灭火,要求作业准备时间短,救援方式机动灵活、安全稳定及可靠性高、载荷大。详见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标项二 | 登高平台消防车(78米) | 1辆 | 用于登高救援、灭火,要求作业准备时间短,救援方式机动灵活、安全稳定及可靠性高、载荷大。详见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标项三 | 登高平台消防车(90米) | 1辆 | 用于登高救援、灭火,要求作业准备时间短,救援方式机动灵活、安全稳定及可靠性高、载荷大。详见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货物信用证开立后12个月内装运。国产货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1日 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
方式:携带《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时请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Word版,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和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同时发送至378117318@qq.com】。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付款信息:公司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账号:1202026109900014283)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中心7楼开标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孩儿巷12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车辆(装备)的技术指标参加相应的标项的投标,每个标项最多可以选择1个型号的车辆(装备)参与投标。同一类别车辆(装备)如有不同配置的,则型号不得重复。同型号产品参与不同标项投标的,则其报价必须相同,否则视为有选择性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投诉。 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4.采购人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1-85863568
5.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曹伟伟,联系电话:13805795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0571-85863569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3805795045、17816165481
联系方式:曹伟伟、董镇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伟伟、董镇林
电 话: 13805795045、1781616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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