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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电建水电七局轨道分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TA03标土建三工区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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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7010-230022

电建水电七局轨道分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TA03标     土建三工区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各潜在报价人: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计划采购一批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用于轨道交通分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3标土建三工区项目浦东路站地连墙及主体结构施工。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采用一轮报价的方式。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浦东路站为地下二层14m岛式站台车站,换乘节点位置局部为地下三层,位于规划丰子河路与浦东路路口,沿规划丰子河路南北向设置,本站设计有效中心里程为YCK30+107.200,起点里程为K29+989.200,终点里程为K30+264.200,车站长275m,标准段宽23.1m,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顶板覆土约3.00m。车站结构为地下两层现浇混凝土结构,换乘节点局部为地下三层现浇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采用明挖顺筑法(路口局部盖挖)施工。车站设置4个出入口,3组风亭,计划工期为2025年10月完工。

1.1.2交货地点: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3标土建三工区项目浦东路站施工现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96号)

 

 

 

 

 

 

 

 

 

 

1.2 询价内容

1.2.1询价具体内容: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备注

1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

φ20

8000

 

 

 

2023年8月 至工程完工

 

 

浦东路站施工现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96号)

 

2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

φ22

30000

 

3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

φ25

46000

 

4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

φ28

86000

 

 

 

5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

φ32

44000

 

 

 

说明:

(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采购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仓储、现场卸车、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培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费、进场检验结果不合格发生的检验费等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本次报价为固定价,供应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价格。

(4)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和合同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5)该合同规格型号含:正反丝、标准型。

(6)在供货过程中卖方不得以不在此清单范围内或某种规格已超量为理由拒绝供货,或其他理由拒绝供货。特殊情况(不在清单范围的供应材料价格差异较大时),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价格,但协定价格遵循固定价要求。

1.2.2技术要求:

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检验及判定依据执行JGJ-107-201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T163-2013《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等最新标准,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或高于图纸技术要求。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产品符合现行标准或行业标准。

(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报价人近1年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询价中同时报价。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有效期

本次报价有效期:30天。

4、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质量保证期

交货时间: 2023年8月至工程完工。分批次交货,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3标土建三工区项目浦东路站施工现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96号)

验收方式: 在每次供应材料时卖方须提供《送货清单》和《产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文件。在供应材料到达工地后,买、卖双方验收人员以《送货清单》为依据共同验收,并以买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供货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外观验收不代表到货产品合格,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随车提供送货单、 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货到工地交付后 6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其货物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买方承担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免费修复缺陷或更换。对修复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按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6个月。

5、结算方式

(1)询价人采用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定期向卖方结算货款。

(2)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抵扣凭证)、《送货单》)等必要文件;发票名称统一为“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3)买方出具双方认可的有效送货单或验收单据。

(4)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5)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截止日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再于结算截止日后90日内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6、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无。

7、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1426208050855475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8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3年8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3)报价保证金:本次不设保证金。

(4)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3年8月4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前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

(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所有上传的PDF文件均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6)报价文件要求见报价格式要求。上传的文件应包含: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7)监督机构: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轨道分公司纪检监察

监督人:韩乔松

  话:028-82669138

(8)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9)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正阳街69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829345895

10、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评比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次低的供应商为首、备选成交单位。若报价税前金额相同,优先采用小规模纳税人单位。

(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评比委员会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1、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12、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已交货物总价的3%,在质保期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无

13、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分公司

                                   2023年8月

 

 

 

bid.powe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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