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267号天山花园14-1-3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L-2023-028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3.5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3.5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2在“信用“(http://www.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267号天山花园14-1-3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267号天山花园14-1-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资格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石家庄市裕华区税务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 105 号
联系方式:齐黎宁0311-89917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槐安东路267号
联系方式:王旭东 0311-67590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东
电 话: 0311-6759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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