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综合管廊工程涉铁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notCont":"\n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综合管廊工程涉铁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n(招标编号:STDGGS-2023-099-1)\n\n 1. 招标条件\n 本招标项目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综合管廊工程涉铁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收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件1(单一包件):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n\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n
本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需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共9823m3(详细数量规格附件);
质量要求:符合相应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交货期为:本工程施工现场通知;
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n\n 3. 投标人资格要求\n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具备有效的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②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预拌砼专业承包资质,并保持持续有效。且投标人试验室具有当地建筑业管理局资质备案或提供试验室相应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内的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③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3年内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④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年来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不接受在铁路95306网站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或被公司范围内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供应商;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⑥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⑦投标人搅拌站离项目施工地点的距离少于30公里。。\n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n 4. 诚信要求\n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n\n 5. 招标文件的获取\n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 22:00至2023年8月19日 22: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n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n\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n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 10:00,地点为东莞市塘厦镇塘天北路43号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n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n\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n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n\n 8. 联系方式\n\n\n 采 购 人: 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n 地 址: /\n 邮 编: /\n 联 系 人:欧工\n 电 话: 0769-86272671\n 传 真: /\n 电子邮件:dggszb@163.com\n 网 址: /\n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中心支行\n 账 号: 44050177935300000652\n\n\n\n\n 9.其他\n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9.2本次采购项目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请使用公对公账户汇至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如STDGGS-2023-099-1)工本费,不接受个人名义支付、现金等其他付款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收款人名称: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中心支行
帐号:44050177935300000652
9.3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4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9.5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再次缴费,但需重新报名并上传缴费凭证。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上传缴费凭证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n\n2023年8月14日 \n\n","inforCode":"总3KJS8M5A","createPeopUnit":"14efab1f-ea2f-43f6-84f0-c6f0cf0e9ef7","checkTime":"2023-08-14 22:00:00","projCode":null,"biddingProjCode":"STDGGS-2023-099-1","sourceId":"05编辑:9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