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项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FJZH(ZB)-2023-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群
项目联系电话:15980197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 8759 05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群、159801979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项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91550元;发包价172395元;K=10%;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项目工程;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191550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191550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155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及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30分
7.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接收人: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邮编:/
联系人:/电话:0591 8759 0550
招标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群 电话:159801979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
联系电话:0591 8759 0550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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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155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