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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明溪县卫生健康局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招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日期:2023-08-07    
核心提示: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明溪县卫生健康局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招标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度明溪县卫生健康局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23-MX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项目联系电话:152807199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钱女士:0598-28134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邓:0598-2811100

代理机构地址: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协商保证金

1

1-1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1项

96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96000

96000

0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6: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3年度明溪县卫生健康局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2023年度明溪县卫生健康局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招标项目

三明市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

福建省明溪县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A栋明溪县青少年宫(东新一路)20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资格承诺函,根据明财购[2021]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6、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7日08: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8:00。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年08月1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年08月1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9、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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