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热储能 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
标段六:300MW光伏PC总承包
变更公告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内容为“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及并网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现统一修改为:“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及并网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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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地区精河县和平西路8号
联系人:钟波
联系电话:0909-76900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系人:杨泽华、李国强、塔羽亭
联系电话:010-52205270、53105888
电子邮箱:chinabrr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