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2023年度中秋国庆慰问品月饼(礼盒)包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notCont":"\n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2023年度中秋国庆慰问品月饼(礼盒)包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n(招标编号:LDHY-TYH-230709)\n\n 1. 招标条件\n 本招标项目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2023年度中秋国庆慰问品月饼(礼盒)包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中秋国庆慰问品月饼包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n\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n 2.1采购范围:2023年中秋国庆慰问品月饼(礼盒)生产拟定包材采购数量共需5种。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2.2包件划分:项目共划分2个包件。
2.3交货期:首批交货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交货时间为发出通知后一周。
2.4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建南十号院恒宇烘焙。\n\n 3. 投标人资格要求\n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实施能力。
3.1.3能够按照交货期要求如期交货。
3.1.4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能够接受3个月及以上账期结算。
3.1.5所投标商品均需提供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以来的质量检测报告。
3.1.6需提供2021年至今完成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3.1.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在“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公告发布日之后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3.1.8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投标。\n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n 4. 诚信要求\n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n\n 5. 招标文件的获取\n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上午),下午14:3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96号太铁广场A座8层购买招标文件。\n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包件一:100元、包件二: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n\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n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 09:00,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96号太铁广场A座8层。\n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n\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n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上发布。\n\n 8. 联系方式\n\n\n 采 购 人: 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n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道建设南路\n 邮 编: /\n 联 系 人:秦先生\n 电 话: 15536309296\n 传 真: /\n 电子邮件:/\n 网 址: /\n 开户银行:/\n 账 号: /\n\n\n 代理机构:山西路地环宇科贸有限责任公司\n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96号太铁广场A座8层\n 邮 编: /\n 联 系 人:李先生/武先生\n 电 话: 13653407771/18835121115\n 传 真: /\n 电子邮件:sxldhyty@qq.com\n 网 址: /\n 开户银行:/\n 账 号: /\n\n\n\n 9.其他\n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节假日休息),将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sxldhyty@qq.com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董女士18834113332)。由代理公司确认无误后办理招标文件领取事宜。
9.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及认证成功截图、领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9.3投标人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进行企业认证,投标单位注册及认证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9.4本项目为线下投标,各投标单位无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任何缴费凭证。
9.5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5日内书面告知山西路地环宇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书面通知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n\n2023年7月31日 \n\n","inforCode":"总3KHNXZJA","createPeopUnit":"e41fe292-7158-454b-a5b9-3dad8e67cc26","checkTime":"2023-07-31 12:00:00","projCode":null,"biddingProjCode":"LDHY-TYH-230709","sourceId":"05编辑:9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