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也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东县石油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东县石油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GDYX202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0139871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惠东县平山河南路1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杨,0752-88684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也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15013987102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东也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东县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GDYX2023001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石油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第二次)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遴选三家投标人入库。
(一)按规定程序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委托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向委托单位报告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的质量行为,并提出处理和处罚建议。
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
3.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和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4.抽查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
5.抽查工程使用的商品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
6.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按时向委托单位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依法参与处理委托工程的质量投诉、举报。
(四)依法参与委托工程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定期对委托工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六)完成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名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5)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需提供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资质证书(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认证)。
4. 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的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可参照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3 年07月21 日起至 2023 年07 月27日期间到广东也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1至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报名领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遴选文件方式
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授权人则需提供授权书)(2)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资质证书(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认证)。
若报名单位需通过邮件递交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邮件需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授权人则需提供授权书)(2)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资质证书(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认证)。
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至邮箱,收到该邮件后,我公司将遴选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单位邮箱。
接收报名资料邮箱:gdyxgczx@163.com,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资料原件邮寄到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 月31 日10 时00 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开标室
十、公开唱标时间:2023年07 月31 日10 时00 分
十一、公开唱标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卫民路115号二楼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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