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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特殊食品注册抽样(复核)检验公开招标

   日期:2023-07-17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特殊食品注册抽样(复核)检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

项目概况

特殊食品注册抽样(复核)检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3700073

项目名称:特殊食品注册抽样(复核)检验

预算金额:4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年度预算金额470万元;第二年度预算金额250万元;第三年度预算金额250万元。以财政实际拨付为准。

本项目共分为9包,1-3包每包服务内容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注册抽样检验,4-6包每包服务内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抽样检验,7-9包每包服务内容为保健食品注册抽样(复核)检验。

第1-3包每包第一年度最高限价均为50万元;4-6包每包第一年度最高限价均为103万元;7-9包每包第一年度最高限价均为3.6万元。

第1-3包每包第二年度最高限价均为35万元;4-6包每包第二年度最高限价均为40万元;7-9包每包第三年度最高限价均为8.3万元。

第1-3包每包第三年度最高限价均为30万元;4-6包每包第三年度最高限价均为45万元;7-9包每包第三年度最高限价均为8.3万元。

第1包、第2包、第3包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检验。

第4包、第5包、第6包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检验。

第7包、第8包、第9包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审评机构认为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应当及时通知查验机构按照申请材料中的产品研发报告、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并对下线产品封样送复核检验机构检验。

服务期:投标人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并移交采购人。期间如因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变更抽样检验时限要求的,按新的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服务地点:满足招标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运营二部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若投标人无法现场报名,可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和标书款汇款底单发送至1123820788@qq.com。投标人报名第1-3包中任意一包,视为同时报名1-3包;投标人报名第4-6包中任意一包,视为同时报名4-6包;投标人报名第7-9包中任意一包,视为同时报名7-9包。同一内容包次不需要重复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第一年度最高限价:469.8万元;第二年度最高限价:249.9万元;

第三年度最高限价:249.9万元;

6.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

第1包:30206098003547

第2包:30206098003548

第3包:30206098003549

第4包:30206098003550

第5包:30206098003551

第6包:30206098003552

第7包:30206098003553

第8包:30206098003554

第9包:3020609800355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2号楼        

联系方式:张蓓蓓010-66230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韩博、辛颖1381047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博

电 话:  13810474561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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