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室LED大屏幕(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ZC(SY)202306015
项目名称:采购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室LED大屏幕(二次)
预算金额:1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室LED大屏幕,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改造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0层
方式:现场或邮件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邮件或现场购买
2、供应商采用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lnhycgdl@163.com,并备注: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发送标书款汇款账号。收到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以收到供应商标书费为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胡工、024-66859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0层
联系方式:曾虎、印洪博、苟巍巍、024-86208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虎、印洪博、苟巍巍
电 话: 024-86208662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