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泄水建筑物检修闸房抗震加固设备制造及安装(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0064017)已由水利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大(1)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0064017001;
标段(包)名称: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泄水建筑物检修闸房抗震加固设备制造及安装;
招标范围:负责黏滞阻尼器(包含试验构件)的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制造、检测(出厂验收)、标志、包装、储存、运输、装卸,负责粘滞阻尼器安装(与阻尼器相连的连接件、预埋件、焊缝等的制作和安装以及土建部分的拆除与恢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调试、性能检验试验、验收前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详见专用合同条款“2.合同范围”及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1) 投标人应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 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3 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消能减震产品(屈曲约束耗能构件或金属阻尼器或粘滞阻尼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内;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7月07日到 2023年07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7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质量要求: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6版)、《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2012)、《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等、行业及现行相关设计、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性能检验试验应由招标人认可的具有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完成。(二)计划工期: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1)设计时间: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土建初步设计文件后10日内配合完成减震分析和抗震专项审查工作; (2)设备(材料)供货时间: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书面供货通知后30日内一次性将所有粘滞阻尼器送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并按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规定的抽样比例,将为本工程生产完成的黏滞阻尼器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具备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性能检验试验,并在10日内取得合格的加盖CMA章的性能检验试验报告;(3)安装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0日;(4)合同完工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三)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阅帮助中心;(四)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五)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查看相关文件;(六)本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水利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网站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七)本标段招标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cjg.mwr.gov.cn/。(八)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东威大厦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
联 系 人:杨冰然 |
联 系 人:和家强 |
电 话:15036595271 |
电 话:18518358629 |
电子邮件:873311437@qq.com |
电子邮件:116176015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