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国能(宿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宿州高新区众创产业园、电商园分布式光伏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5646,招标人为国能(宿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宿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EPC工程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位于宿州市高新区众创产业园、电商园内。
子项目一:宿州高新区众创产业园1MWp分布式光伏+100kW200kWh+充电光储充项目EPC工程是在高新区众创产业园屋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项目规划总装机规模1.04995MWp,具体容量需经现场踏勘(不得低于本工程可研收口规定的容量1MWp及年发电量要求),根据现场适合建设的场地、屋顶面积进行测算,该电站采用高效单晶硅组件,具体并网数量及并网点应根据现场实际踏勘情况进行优化设计。
新建100kW/200k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由磷酸铁锂电池、BMS、PCS、集装箱(含消防、空调、照明等)组成。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为集装箱式成套设备,其中PCS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变压器、开关柜单独成舱。储能布置在众创产业园内,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子项目二:宿州高新区电商园1.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是在高新区电商园屋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容量约为1.1MWp,具体容量需经现场踏勘(不得低于本工程可研收口规定的容量1.1MWp及年发电量要求),可根据现场适合建设的场地、屋顶面积进行测算,该电站采用高效单晶硅组件,具体并网数量及并网点应根据现场实际踏勘情况进行优化设计,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1.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电站(包括充电光储充系统)建设、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投标人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以及充电光储充相关设备,关于项目涉及设备的到场卸货、检验、必要的二次转运、存储以及安装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并由投标人提供安装过程中的一应辅材)、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系统短路电流计算及低压设备保护定值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视频监控调试、光伏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组织国网公司并网验收;并网后组织符合国网公司资质要求的电能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电能质量检测并出具合格电能质量检测报告,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应购买建安工程险,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报价人负责补偿。项目竣工后报价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荷载复核报告,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建设期工程保险(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电网接入(包括电能表计校验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并网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2.1.3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15个工作日内项目开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100kW/200kWh及以上储能系统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7-24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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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宿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华瑞大厦106室
邮 编:234000
联 系 人:秦岭
电 话:0557-2172886
电子邮箱:12041965@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2041965@chnenergy.com.cn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杨贺文
电 话:025-86728615
电子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