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各潜在报价单位:
因电建水电七局五分局五一河砂石加工系统临时营地建设需要,拟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房60间,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07月06日上午10: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07005-230097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台套) | 备注 |
1 | 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房 | 6055*2990*2890mm | 11 | 办公 |
2 | 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房 | 6055*2990*2890mm | 24 | 宿舍 |
3 | 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 | 6055*2990*2890mm | 1 | 卫生间 |
4 | 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 | 6055*2990*2890mm | 3 | 楼梯间 |
5 | 外廊 | 6055*1800*2890mm | 18 | 走道箱 |
6 | 外廊 | 2990*1800*2890mm | 3 | 走道箱 |
| 合计 |
| 60 |
|
说明:24间宿舍室内要配置独立卫浴间;本次报价要包含室外楼梯1部(三层)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所需物资的制造、运输、税率、试验、组装、售后服务、水电安装以及现场地坪浇筑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3年8月10日前交付使用,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古水村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房需满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固定式钢梯》GB405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以上标准均以及地区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4.1 产品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验收均应遵守标准的规定。
4.2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标准和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卖方提供给买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
4.3 本技术条款中未规定的任何细节,或在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没有明显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应采用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
5、质保期:6个月,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6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
6.2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含)人民币。
6.3质量要求: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房建设地点位于业主临时营地,为满足业主要求临时营地整体性,装配式钢结构箱式板房必须与营地其他已建建筑保持同一色系,且尽量保证建筑样式风格与已建建筑保持一致。
6.4报价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国内标的物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每份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金额,每份业绩提供配套发票1份)。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提交。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支付和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给买方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保函后,买方支付30%预付款,所以材料到货后并提供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到货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质保期6个月(安装调试合格之日期开始计算)或货到工地10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10、已交货且未结算设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抵扣凭证)、验收资料等;
发票名称统一为: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510000201827469M(统一社会代码)
公司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 349 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1426208050855475
联系电话:028-81737087
11、询价通知的监督
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37642226
12、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如对询价内容有偏离时,需在此条款中说明。
13、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3.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13.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3.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3.5、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函不予评审。
13.6、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供应商不接受评审。
14、成交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5、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
邮 编: 620860
联系人:李晋达
电话:15983315177
邮箱:178074906@qq.com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