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广域网及互联网线路租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楼15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2D021161686561890688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广域网及互联网线路租用项目
预算金额:176.00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A包 | 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核心广域网络线路 | 2家 | 请参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1,488,928.00 | (1)本包组两个中标人的结算金额之和不超过本包组的预算金额。 (2)本包组的“月租”最高限价为:¥31019.33元/月 |
B包 | 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互联网线路 | 1家 | 请参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271,160.00 | 本包组的“月租”最高限价为:¥11298.33元/月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A包、B包的投标人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广域网及互联网线路租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广域网及互联网线路租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 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 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如果以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至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楼1508室
方式:现场领购,建议投标人领购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楼1508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楼15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69-28056866-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 话: 0769-2805686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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