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铁路  电网  发电  核电  内蒙古  辅机  风电  钢球  斗轮机 

【物资类】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设备租赁中心泽普县水源工程电线电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06-30    
核心提示:-->  询比价公告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300321、采购条件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
-->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30032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设备租赁中心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项目采购一批电力电缆,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喀什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西昆仑山北麓喀喇昆仑东侧,塔里木盆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西缘的喀什地区泽普县境内,距离金湖杨森林公园两公里处,工程施工内容主要有桐安乡干渠0+150节制分水闸、沉沙调节池引水管道、沉沙调节池、供水总厂引水管道等。

2.2.招标范围:设备租赁中心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项目所需电力电缆。

2.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产品型号

规格

电压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力电缆

ZR-YJV22

3x70

10KV

100

 

2

电力电缆

ZR-YJV22

4x25

1KV

3500

 

合计

 

 

 

 

3600

 

说明: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2.本次招标设备为三公司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项目施工指定地点交货价。合同总价包含设备全部设计、制作、监造、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售后现场服务、增值税、保险、现场人员食宿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接到买法发货通知后7天内一次性交货。(各报价人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

2.5.交货地点:新疆喀什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项目设备租赁中心(以下简称泽普项目)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所有电缆均为铜芯,且导体铜材应为GB3953的响应规定;

2.6.2电缆的长期运行温度不小于90℃,短路运行温度不小于250℃;

2.6.3绝缘材料的选择应符合GB12706.2和GB12706.3的要求;

2.6.4绝缘厚度应符合GB12706.2和GB12706.3的规定,绝缘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范规定的标准值,绝缘最薄点的厚度不应小于标准值的90%,导体和绝缘外面的任何隔离层和半导体屏蔽层的厚度不包括在绝缘层厚度内。

2.6.5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应符合GB6995.5的规定。

2.7.付款方式:

2.7.1第一次付款:货物到达工地验收合格后并按合同要求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及所要求的相关单据后电汇支付合同总金额30%。

2.7.2第二次付款: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电汇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2.7.3第三次付款:验收合格六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电汇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2.7.4质保金: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满24个月)无遗留问题,经使用方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2.8计量验收方式:计量单位为米,卖方在交货时,由买方现场验收人员对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买方验收人员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

2.9卸车方式:卖方负责。卖方需根据买方交货地的实际路况自行选择运输车辆,并在买方指定地点卸货。

2.10 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无需缴纳投保保证金。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电力电缆供货业绩,在2021年至今类似电力电缆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4.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5日17:00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7月7日12:00前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若不是“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的,须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申报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个工作日24时止,申报期间报价人须及时与028-85689061联系。若报价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的,在开标前仍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导致不能报价的,责任自负。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电建招标与采购(http://bid.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            

    编:610066                               

联 系 人:王娜娜                                            

    话:028-85689061                                     

设备使用单位:三公司设备租赁中心      

联 系 人:金花        

联系电话:15928627177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5681680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bid.powerchi
 
 
更多>同类招标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