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及停车棚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023021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及停车棚工程
预算金额: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造价150万元及以上类似室外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4)申请人须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手写签名)及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现场核验)售价:¥100.0 元/标段(现金),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注: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2.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申请人完全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资格要求。
(二)资审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出现以下情况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 未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
- 未按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及内容填写;
-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资格审查文件应单独装订,份数为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要求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每份纸质文件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再受理,将被认为已自动放弃。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其他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如确需踏勘现场,须向建设方申请,并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将军大道29号基建处
联系方式:袁老师 025-52119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联系方式:夏工 025-83650522-8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 025-52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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