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等温变换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及专有设备供货、培训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5560,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以煤为原料,拟采用甲醇制烯烃技术生产聚烯烃产品。本项目主要工艺装置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全密度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与其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和全厂性设施等组成。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应按要求为项目装置提供等温变换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及专有设备供货、培训和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等温变换技术许可部分包含: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投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适用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现代的,且是最先进的技术。
工艺包编制部分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技术手册、操作指南、维修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应按照SPMP-STD-EM2001-2015《石油化工装置工艺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编制,工艺包中的信息要求能够满足招标人对许可的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工艺包范围包括等温变换炉工艺系统及与等温变换炉相关的公用工程系统、开停车配套系统。要求提供等温变换炉以及汽包设备图,等温变换炉与汽包间上升管及下降管配管图、开工循环水泵数据单、物料平衡图、PID、设备荷载表、报警联锁条件表、变换炉及汽包框架图、连锁逻辑图、催化剂瓷球数据单、安全阀数据单、等温变换炉热电偶条件表等及其他所必需的相关设计文件。
专有设备供货部分包含:等温变换炉供货范围为等温变换炉及设备附件(等温变换炉设备本体及支撑件、设备内件、绝热保温支撑件、静电接地板、吊耳、吊柱、铭牌及铭牌支架;现场安装及维修用的专用工具、运输用的临时部件、催化剂床层温度检测系统的预焊件、平台、爬梯、护栏、质保期内备品备件等)
培训部分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且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的界定。
技术服务部分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工艺验收、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阶段的技术服务,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其他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工期要求: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6个月止。其中,投标人应在工艺包开工会后第6周提交初版工艺包供审查,第8周提交终版工艺包。等温变换炉在变换炉采购合同生效后12月内交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等温变换炉或可控移热变换炉专利技术(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须同时具有以下的业绩:
1)等温变换炉应用于水煤浆或粉煤气化煤化工工艺;
2)等温变换炉单系列处理有效气量(CO+H2)≥200000Nm³/h(相当于90万吨/年甲醇或60万吨/年合成氨规模)。
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许可及等温变换炉采购合同(应该至少包含首页、签字页、合同范围)或已运行的装置用户投产情况证明,用户证明需体现内容要求同上(还应包含项目名称、投产时间及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指定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承包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7-19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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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宝云
电 话:010-58132094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
联 系 人:王振宇
电 话:010-57336330
电子邮箱:20002963@ceic.com
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