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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变配电增容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23-06-27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变配电增容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变配电增容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31468GC04310043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变配电增容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6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31468GC04310043的“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变配电增容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变配电增容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室外环网柜、箱式变电设施、电缆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63万元(包括暂列金30万元)。

2.4工程地点:东北师大附中初中部。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的规定);

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未被列入信用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1提供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需具有近一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政府采购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000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3753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00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375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陈东 0431-878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

电 话:  0431-87888828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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