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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征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征集

   日期:2023-06-25    
核心提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征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征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FS-K-2023-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机关大院2号楼3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36491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征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K-2023-028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征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需求或要求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预估总金额(元)

1

1-1

造价咨询服务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征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2年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根据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委托,针对市、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概算编制及审核、预算编制及审核、结(决)算审核及征集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业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入围供应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0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不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征集人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征集人有权在签订框架协议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应当直接前往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或通过邮件形式从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的电子征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五)、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后,予以拆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 财政部 民政部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5)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黄国森/0591-83393306、83393307)、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83393301)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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