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螺洲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螺洲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B(GK)2023-05-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飞、黄苏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193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306号禹洲金辉中央花园一区2号办公楼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女士0591-883232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飞、黄苏华 0591-88193456,hszb_fj@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栋1319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螺洲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硬件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HSZB(GK)2023-05-28
2、招标货物名称: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7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单元)。
7、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执行。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公司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发送至hszb_fj@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6号富力中心B3栋13层1319 |
邮编 | 350001 | |||
帐户信息 | 开户名: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晋新支行 | ||||
账 号:35050161400000000004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李先生 | 电话 | 0591-88193456 |
电子信箱 | hszb_fj@163.com | 传真 | 0591-86128999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江女士0591-88323231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 标 项 目 一 览 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参数要求 |
1 | 螺洲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硬件采购项目 | 1批 | 700000 | 100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投标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运输、调试、验收、售后、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费用。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基本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近三个月任一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凭据,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承诺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特定资格条件: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详见附件1)。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