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26号金贸大厦14层E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H2023-SW018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服务
预算金额: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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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中标人为非中小企业,须承诺将预算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至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26号金贸大厦14层E1室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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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36号
联系方式:郑工0898-67632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金畅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26号金贸大厦14层E1室
联系方式:林工 1897647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897647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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