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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智慧停车社会化建设运营项目招标

   日期:2023-06-16    
核心提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罗源县智慧停车社会化建设运营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罗源县智慧停车社会化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FJTP-FJTC2313253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268666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12号岐阳金尊名城B区11座13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591-268666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铃强、李卉、林腾,0591-8755421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罗源县智慧停车社会化建设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罗源县智慧停车社会化建设运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收到本招标公告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TP-FJTC231325339

2.招标内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建安投资估算

规划停车位数量

实施周期

1

罗源县智慧停车社会化建设运营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00万元

约4196个

合同签订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含建设期、试运营期

备注:

①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②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需对每天每个车位经营使用费进行明确报价。每天每个车位经营使用费起始报价为2元,最高限价为4元,投标人须在上述报价区间内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④每年车位经营使用费根据中标价格计算,即每天每个车位经营使用费*实际移交车位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当年天数,其中从第一年开始按照第四年、第六年、第八年对投标人报价的车位经营使用费累计各上浮5%,具体计算及支付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投标人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信用记录。

④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近八年内运营至少一个县区级及以上的,单个项目泊位数≥1000个的智慧停车运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特许经营相关授权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一个文件必须体现建设泊位数量)。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在响应时,上述 3.2、3.3、3.4可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3.2财务状况报告、3.3缴纳税收和3.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616日至2023年625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财务人员将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导航栏“下载专区”下载“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正式版 1.0”或直接咨询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4009183302、0591-83708622、0591-83709786;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4.3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87760022)。

5.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解密及电子开标

5.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视同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同时将保存有未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U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包封),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7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后45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以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开标时间、地点:2023713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开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者转账)。

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未从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 118080100100104492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或澄清的,请在2023年62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的更正或补充(如有)以及中标结果的通知,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罗源县网(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12号岐阳金尊名城B区11座1301室

联系人:0591-26866669

电话: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

联系人:庄铃强、李卉、林腾

电话:0591-87554218

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18080100100104492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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