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建设大道办公区强电线路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新市区中山大道1号河源广场C栋51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DC202306G009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建设大道办公区强电线路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79.16169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16169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要求 | 采购预算 | 质保期 |
1 | 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建设大道办公区强电线路改造项目 |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 人民币791,616.94元 | 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请见 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请见 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中山大道1号河源广场C栋519
方式:凭合格的报名资料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广场C座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委员分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网站及“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书面声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是授权委托人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小组及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响应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62-3889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大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中山大道1号河源广场C栋519C
联系方式:潘先生 0762-3229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 0762-3229001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