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草尾至玄帝亭道路及贡船浦公园周边环境改造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草尾至玄帝亭道路及贡船浦公园周边环境改造
项目编号:YX23002(ZB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157059718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书记、138095011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1570597186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华科电商大厦12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致:福建广致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融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丰岩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尾至玄帝亭道路及贡船浦公园周边环境改造已由亭江镇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意见书以亭监字(2023)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村财,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55506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草尾至玄帝亭道路及贡船浦公园周边环境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5506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4)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华科电商大厦1206室)采用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止,地点为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 06月25日17时00分 前以电子邮箱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电话:13809501171,传真:/
联系人: 吴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华科电商大厦1206室,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617866055@qq.com
电话:15705971861 ,传真:/
联系人: 小陈。
监督机构:马尾区亭江镇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
电话:0591-8399858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5065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