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辽河干流防洪治理提升工程土建施工十三标项目砂砾石公开询比价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230126
一、招标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砂砾石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等金融工具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土建施工十三标位于辽河左岸大洼区上游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培6852m;穿堤建筑物治理20座;新建堤防13576m;防汛贯通路20274m;险工险段治理1处676m;水土保持工程1项;环境保护工程1项;施工临时工程1项;泵站管理房153平方米;砂砾石6个断面;办公用房、值班公寓及生活文化福利1项;其他建筑工程1项;土地复垦450亩。
2、招标范围:砂砾石
3、采购数量:具体规格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砂砾石 | 宜采用颗粒级配良好的砂石,砂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含泥量不应大于5% | m³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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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m³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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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以上招标材料明细及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供货能力和生产条件,选择投标。
3.2、以上单价采取“一票制”:报价包含相应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油料费及原材试验检测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买方下达的第一次集货通知至本项目供货结束, 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盘锦市大洼区辽河干流防洪治理提升工程土建施工十三标项目指定施工场地(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
6、质量标准或要求:
1)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提供产品出厂的各种质量合格证明。
3)满足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1.4 投标人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生产厂家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1.5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砂砾石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1.8 投标人必须已经注册成为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会员(https://ec.powerchina.cn),并已申请成为电建股份有限公司、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时,必须有线上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同意在我方供应链云平台开展电子合同的签订(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
四、招标参与流程
本次采用电建集采平台进行公开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6 月 9 日 10:00 。请在 2023 年 6 月 14 日北京时间10:00时前上传至集采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报价单一致,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报价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联 系 人:艾先生 、 金先生(项目负责人)
电 话:18689106299、15948407700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7974974
六、监督方式
监督机构: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7982023
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8 日